
野狐禅,禅宗之公案。百丈禅师每日上堂。常有一老人听法并随众散去。有一日却站着不去。师乃问:“立者何人?”老人云:“我于五百年前曾住此山。有学人问: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?我说不落因果。结果堕在野狐身。今请和尚代一转语。”师云:“汝但问。”老人便问:“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?”师云:“不昧因果。”老人于言下大悟。告辞师云:“我已免脱野狐身。住在山后。乞师依亡僧礼烧送。”次日百丈禅师令众僧到后山找亡僧,众人不解,师带众人在山后大盘石上找到一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。斋后按送亡僧礼火化。
那老者问因果之事,必是知因果者,只是未得圆融,为一句“不落因果”即堕为五百世野狐身。不昧因果,大修行者尚且如此,而况于因果无知者乎。人因己知而行,因果却不依附于人认知而存在。不知畏因而妄行,更无异于盲人骑瞎马,临渊而不知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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