鹅之印

        偶得一玛瑙印石,上有一背向之鹅,红嘴高冠。关于鹅,最著名的当属骆宾王的《咏鹅》。然于此想说的是明人褚人获记下的一段往事:“明万历中,钱若赓守临江,有异政。有乡人持一鹅入市,寄店中后他往。还,索鹅,店主赖之,云:“群鹅我鹅也。”乡人不平,讼于官。公令人取店中鹅,计四只,各以一纸,给笔砚,分四处,令其供状。人莫不讶之。食顷,使人问鹅供不?答曰:“未。”又顷,下堂视之,曰:“状已供矣。”手指一鹅曰:“此乡人鹅。”众人怪之,守曰:“乡人鹅食草,粪色青;店鹅食谷粟,粪色黄。”店主服罪。”

        印,痕迹也,一切事物之演变,皆有其自身的路径印记。所谓的无据可查,仅是其个体之目力所不及而矣。

        莫谓人不知,举头三尺有神明。所谓神明,对己而言,自神清明而已,对事则是因果如是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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